日前,上海市出台《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旨在健全完善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招录与管理机制,强化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将性侵害预防保护的关口前置从业禁止,在刑法中是指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所实施的刑罚,期限为三至五年,但这并非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专门法律。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晨介绍,刑法上的从业禁止规定期限较短,预防和惩戒作用有一定体现,但“如何防范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利用职业之便对未成年人实施新的侵害,目前成文的规定或办法尚不健全,因此要加强对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特定行业的入职审查,将未成年人性侵害预防保护的关口前置。
”2017年8月,闵行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公安分局、法院等单位会签《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正式启动全国首个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该机制通过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强化教师等特定行业入职审查,防止涉性侵害前科劣迹人员进入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等,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潜在性侵害。2018年7月,上海市长宁区也出台了类似意见,在区内14个教育培训岗位增设了犯罪记录查询要求,对全区所有中小学及部分民办培训机构在职员工进行抽检。
随后长宁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检察公函等方式向有关主管单位通报案件信息,依法启动从业资格剥夺程序。教师、医生、保安、门卫等被纳入2018年上海市两会上,人大代表、台盟上海市委均提出了建立从业限制制度、强化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建议和提案,随后,上海市检察院起草了《意见》,今年4月,《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对适用的行业、对象、行为进行了限定,其中适用对象不仅包括教师、医生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还根据犯罪多发易发的实际情况,将保安、门卫、驾驶员等虽然不具有特殊职责,但具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条件的其他人员纳入其中;适用行为不仅包括因实施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的人员,也包括因实施猥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违法行为而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人员。该制度同时明确了应聘人员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应聘者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同时用人单位也有审查义务。“《意见》的实施,并不意味着犯罪人员在改过自新后无路可走,只是剥夺他们再从事相关行业的资格,从而杜绝悲剧的再次发生。
”上海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吴燕说。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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